南洋商报言论版《八方回响》 25/07/2007
前几天,我们的高等教育部长就宣布,国立大学将不会录取拥有犯罪记录的学生。这是一句非常震撼的话,它意味着国立象牙塔的大门,将永远把那些犯过罪的学生拒于门外。
这对于那些曾经是迷途羔羊而又想改过自新的学生而言,无疑是一个生命中不能承受的痛;因为不管他们现在再努力,成绩再优秀,课外活动再积极,顶多只能就读于私立大专。如果不幸出生贫困而无力负担私立大专学费,更可以说是和大学永别了;虽说可以申请奖学金,但那毕竟只是少数顶尖学生的专利。
我们尊贵的部长给的理由是避免这些学生在未来可能涉及罪案事件,可是,部长又凭什么断定这些学生就是死性不改呢?是犯罪心理学吗?还是一些人的主观猜测呢?
而且,按照部长的逻辑,我们是否也不该让那些曾经在学校犯过校规的学生进大学呢?或是曾经作弊被老师处罚的学生进大学呢?但是,不管是基于什么样逻辑和理由,如此简单就对一个只走了人生四分之一的学生判了“死刑”,实在不公平。
少年犯罪原因复杂
况且,我们都知道,处于学生时期的青少年,在思想、心智等各方面都还未成熟,难免会受损友怂恿或是经不起诱惑而犯罪。一项研究也显示,生长在破碎家庭青少年的犯罪率更是平常家庭的三倍。所以,很多时候青少年的犯罪是源自于很多综合原因;因此,部长不该如此武断地认为,犯过罪的少年的本性就是不好,会再重犯,没资格读国立大学。
而且,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关键根本不在于有没有过,而是在于能改过。如果他们真的有心想悔改的话,为什么我们的大学之门不该为他们而开呢?更何况他们之前也接受了应得的惩罚了。
再者,这也会对那些学生产生负面的心理影响。各位想想,一个有过案底的学生,已经要忍受来自于同学、老师和社会歧视的眼光了,现在,更要忍受在升学方面受不公平的对待,叫他们情何以堪呢?
另外,这项措施更是对我国教育一个极大的讽刺。相比高等教育部长,笔者对教育也许真的只是个大外行,但笔者至少知道大学教育的目的就是能造就一批人格健全、独立思考,懂得分辨是非对错的人才。可是,偏偏部长就对我们的大学没信心,认为“家事不清白”的人,在大学里不止不会改过自新,而更可能会重蹈覆辙。“有教无类”这句话,看来在这里是行不通的。
笔者只希望那些曾经迷途的同学不要放弃,毕竟,天无绝人之路,只要继续坚持和努力,同样也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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