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六日谭《隔岸观火》 11/11/2006
据说压力越大,患上精神分裂症的几率会越高。患者的病症为思维分裂、缺乏连贯性和逻辑性,而且语言文字前后矛盾,中心思想无法捉摸。以这些病征来对照我国政坛近来的人事物,我想我国从政者的压力应该也蛮大。
我国第一个先进州的州务大臣日前批评大马人不止不了解法律,更视法律为无物。此言如雷贯耳,俨然是一位爱国守法的高官对民间低落的守法意识感到痛心疾首之感叹,说此话者,必然期盼人民凡事依法而行,不得犯法违规。可是话锋一转,大臣却认为州议员违法而建的千万豪宅无须拆除,因为许多人民也一样违建房屋。“如果千万豪宅要拆,那么大家的都要拆!”大臣还担心人民听不懂,所以进一步讲解:“我可以依法执行,可是人民是否能承担后果?”这是什么意思?批评人民不守法,可是发现下属知法犯法后却不愿依法执行,那还要法律来干嘛?既然依法执行会带来“难以承担的后果”,那倒不如干脆废除相关法律条文,大家以后爱建什么就建什么岂不痛快?
大臣说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这和包青天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遥相呼应;可是谈及如何惩罚知法犯法的州议员,大臣却表示虽然他有权力施以重 罚,可是他却不想羞辱朋友,既然违例者已被罚款了,事件就该结束,一切应以国家利益为重。既然大臣认为没有人可以超越法律,那么在执法时就应该一视同仁; 因为“不想羞辱朋友”而对违法官员从轻发落,这是公私不分、官官相护!前后矛盾的言论怎会出自同一个人?再说,“不想羞辱朋友”和“以国家利益为重”有什 么关系?莫非这位州议员是百年难见的治国奇才,失去他会让国家蒙受巨大损失?抑或大臣认为他的好友的感受就等于是国家利益?
另边厢,近日豪言壮语要打造一座国际大都会的另一位州务大臣呼吁马来人放弃拐杖、公开与其他族群竞争,这是一番思想开明、高瞻远瞩的言论;可是同一 场合的同一张嘴同时又表示马来人不必为享有特权而感到羞耻,更不需要偷偷摸摸,因为这些特权是马来人理应享有的。这情况好比一个母亲苦口婆心地劝导她的孩 子别再吸吮奶嘴;可是同时又告诉孩子吸吮奶嘴是儿童的权利。那么孩子到底应该放弃奶嘴,还是捍卫自己的权利?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母亲的脑袋可能有点问题。
大臣曾在佳节庆典时呼吁各族人民应该不分种族地团结互爱。既然是不分种族,那就应该是不再以肤色来区分彼此的身份地位。可是大臣日前却表示强调各族 平等的说法,是违反我国宪法中关于马来人特权和特殊地位的规定。在不允许各族人民取得平等地位的情况下要求各族人民团结一致,谁可以提供这个妙方,我肯定 他可以连夺十届诺贝尔和平奖!
此外,内阁部长曾表态要严打本身党内的金钱政治;可是部长同时又认为反贪污局不该介入调查党内的贪污事件,因为这不涉及公款。我百思不解。违反交通 规则者以自己的“私款”请交警“喝茶”,没有涉及公款,这是否也不关反贪污局的事?再说,要打击贪腐,但又不要专职打击贪腐的人插手,这是什么道理?
为了人民的福祉,多位从政者在劳心劳力之下积劳成疾,捱至心智失常、前言不对后语者更是与日俱增。小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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